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见问题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上述第(1)、(2)、(4)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订或有其他有效法律法规规定施行,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榕树投资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首次最低认(申)购金额(不含认申购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合同为准。


可以。自然人须拥有国内银行帐号,购买金额需用人民币支付。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需识别非中国税收居民客户并报送相关信息。如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尽职调查程序认定您属于非中国税收居民或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您及您账户的相关信息进行报送。

如您购买的产品是由信托公司等作为管理人,榕树投资作为投资顾问的产品或未购买榕树投资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我们暂无法提供产品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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