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公司的基金产品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我司特作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认购私募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期货投资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的特定风险(如有)、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证券经纪商经营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包括法律及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止损风险(如有))、关联交易风险(如有)、净值波动风险(如有)、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如有)、港股通交易风险(如有)及其他风险。具体风险描述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第十九条“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投资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所有因素。
投资者在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私募基金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表明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风险和损失。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