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妮股份调研纪要

文章来源:榕树投资发布时间:2016-08-05

管理层:董秘叶总
时间:2016.7.29
地点:厦门

 
转型背景:
公司传统主营商务用纸,纸制品行业,但是行业产能过剩,公司发展受到限制,未来不会有爆发式增长,基于这个原因,安妮股份14年开始转型,也为了转型做了很多准备,14对原有业务进行清理和剥离,把亏损的拖累的剥离了;14年开始思考转型,认为互联网是主要方向,同时觉得互联网的核心是版权,所以最终转型定位版权;公司收购了畅元国讯16-18业绩承诺0.76,1亿,1.3亿。
 
数字版权行业情况:
1)数字版权,问题和痛点:数量大:创作人数多(13亿人,有8亿人创作过作品,只是没有保存);违法易:作品转播快(电子化,互联网化传播);复制成本低; 维权难:维权成本高(证明著作权就很难);效果差(能道歉就不错,赔个2000块是小幸运);交易难:渠道不畅,结算不易,风险难控;
2)保护电子知识版权产权大势所趋: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595号提案 《关于在十三五规划中强化著作权保护的提案》,剑网行动;
3)保护手段升级:从最早的技术保护要转变为技术+法律,技术保密加密是没有办法的;
4)DCI体系,数字版权唯一标示符,每个知识产权唯一编码,DCI三个要素,DCI码,DCI标,DCF数字登记证书。
 
畅元国讯DCI体系:
三个平台:版权登记,版权交易,版权监测
原有版权登记体系:各级版权局负责线下版权登记,他们负责版权、计算机软件和涉外的版权登记,各个省的版权局负责普通版权登记,不包括计算机软件和涉外的;计算机软件和涉外版权登记要去中国版权局;  
例子:福建省15年3万8件版权登记,但是版权局就4-5个人,福建省版权局是没办法去实施版权内容审查,委托福建省版权协会去审核版权内容,也就4-5个人,所以导致线下版权登记是非常慢的,效率也比较慢,正常要30-35个工作日才能登记好一件版权申报,这还是正常顺利的情况下。
通过公司的DCI,能够在线登记版权,快速登记、实时监测、快速维权、集成分发、透明结算。
 
DCI两个服务平台:版权家和艺百家;
版权家 (版权登记保护等)
艺百家(版权价值挖掘孵化交易评估等)
IP孵化:通过引进优质版权和IP,进行二次开发和衍生内容繁荣与优质原创进行相互促进、共生共荣的关系;
版权可以无限切割,版权原创者希望无限切割,具备众创众包的生态环境;
 
畅元国讯核心优势:
1)版权技术领先,昌元国讯全国版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会员,
2)广泛合作的内容和渠道
3)掌握版权资源大数据,衍生服务极具想象力
4)优秀管理团队
5)互联网版权业务全牌照
 
先发优势:1)版权标准核心制定成员;2)版权保护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 3)海量数据库

QA:
1. 畅元国讯收购定增的进度?
总来来说还是比较顺利,5月底报会,6月初收到反馈意见,7月中旬回复意见,迄今没有二次反馈通知;从公司了解的情况来看,证监会还是比较认可公司的并购的:1)利国利民,产业升级 2)交易方案比较市场化,大部分用换股,暂时来看没有啥原则性的障碍;
时间的话,不太确定,可快可慢,从最近一个星期的情况来看,整个审批又在提速了,委员换届结束;
 
2. 公司是否唯一给国家版权中心提供的DCI技术?
公司是唯一提供的,公司暂时是唯一一家,但是不存在排他性;公司也不希望做唯一:1)独门生意不持久 2)有其他人一起来把市场一起做大更好 3)公司看重DCI平台的大数据;
 
3. 15年5000万收入,拆分?
15年没啥版权登记,主要是版权交易,其实就是游戏分发;今年仍然会以游戏为重;
 
4. 和光一的关系?
没有关系;版权产业链是监管、登记、等等,光一可能更偏重于监管;

5. 公司在维权方面有啥优势?
主要是给版权人提供一个唯一的认证证书,在之后纠纷中有非常强力的维权证据;
 
6. 公司版权实时监测进展?
与心动集团做过,但是版权实时监测这个不是公司主要的业务方向,
 
7. 公司DCI登记数量?
二季度每月10000件,环比50%增长。
 
8. 畅元国讯管理团队?
管理团队背景非常好,陈兆滨是中移动第一任总裁,杨超帮摩托罗拉做了全球第一个音乐商店,雷波中科大少年班,华为早期创业员工,开发华为第一台交换机,熊灿,新浪文学创始人,榕树下一把手;
 
9. 未来管理运营?
会把版权业务作为核心,安妮大版权业务事业部,由畅元国讯的人主导;  
互联网彩票受政策影响暂停,什么时候放开不知道,公司觉得一时半会比较难,核心技术团队还在,但公司对这块没抱预期,未来即使放开,主导的应该还是由国家自己来主导;  
未来商业印刷独立发展,微梦想子公司成为版权业务的一部分;未来畅元国讯领导会进入安妮的管理层

10. 公司除了版权登记,之后的具体商业模式?
主要分为三种:1)帮忙收版权费 ;2)版权登记好之后,版权拥有方委托公司进行IP变现对接; 3)作品完成之后的所有后续,全权交给公司;  
三中商业模式的货币化方式不一样,第一种就是收收交易费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能够和版权作者有分成,具体分成比例case by case;
 
11. 和作者的版权分成模式?
和谈判模式不同,完全交给公司来运营的话,给作者就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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